镇江一对残疾人夫妻离婚孩子判给民政局 系江苏首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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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离婚后,孩子的监护权一般都会判给其中一方。镇江一8个月大男婴在父母离婚后由谁监护,却成了困扰法官的难题,因为这名男婴的父母都是残疾人,没能力抚养,而其他近亲属也无监护能力。最终,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适用特别程序,人性化处理,将孩子的监护权判决指定给了民政局。据悉,由法院直接指定民政部门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,这在江苏还是首例。